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貴建築師申請換發開業證書登記壹案,符合規定准予登記,請查照。

刊登日期:2015/9/3
發文日期:2015/9/3
發文字號:府建管二字第1040121093號
主旨:貴建築師申請換發開業證書登記壹案,符合規定准予登記,請查照。
說明函: 一、依據104年08月20日建築師開業證書核(換)發及變更申請登記函辦理。
二、建築師暨事務所資料如下:
(一)建築師姓名:張涵瑋(身份證統一編號:P1226*****)。
(二)建築師證書字號:建證字第5499號。
(三)開業證書字號:建開證字第Q000020號。
(四)事務所名稱:張涵瑋建築師事務所。
(五)事務所地址:雲林縣斗六市中堅西路741號。
三、民國98年本府核發建開證字第Q000020號開業證書暨登記簿作廢。
四、本文刊登於本府縣公報。
五、請於文到10日內,攜帶貴事務所暨建築師印鑑、本函及領件人身分證,至本府建設處建築管理科辦理領證冊手續。
六、本案僅就所附書面資料為之認定,資料若與事實不符,申請人依法負其責任。
正本:張涵瑋建築師事務所
副本:內政部營建署、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、社團法人雲林縣建築師公會、雲林縣政府行政處、雲林縣政府建設處、雲林縣政府建設處建管科